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就业促进协调联动机制
(一)落实就业优先导向。
(二)建立就业影响评估制度。
(三)健全产业就业协同制度。
(四)培育就业新动能。
(五)促进区域间就业均衡发展。
二、推动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六)建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机制。
(七)强化教育就业协同。
(八)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
(九)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十)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十一)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引导。
三、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十二)全力促进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
(十三)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
(十四)兜牢困难人员就业底线。
(十五)统筹推进各类群体就业。
(十六)鼓励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四、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
(十七)健全就业公共服务制度。
(十八)提升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能力。
(十九)推行“数智”就业服务。
五、切实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
(二十)保障平等就业。
(二十一)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二十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三)持续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
六、积极构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格局
(二十四)加强党对就业工作的领导。
(二十五)强化就业工作支撑保障。
(二十六)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
(二十七)防范化解就业领域重大风险。